165_我想做个大侠
笔趣阁 > 我想做个大侠 > 165
字体:      护眼 关灯

165

  警戒带内,辖区派出所的民警已经在粪坑的四个角用竹竿支起了四个拳头大小的节能灯。虽然我穿着密不透风的勘查服,但臭气熏天的味道还是难以掩盖,这种发酵出来的臭味比起尸臭更容易让人干呕。

  “冷主任!”徐大队挤出人群,“报案的是罗岗村的村民罗瑞,晚上听见有人往他们家的粪池里扔了一个东西,他出于好奇就用粪叉给挑了出来,打开一看,是一具男尸。我们也找人辨认过,死者不是村里的村民,根据罗瑞的回忆,嫌疑人好像是骑着摩托车进行抛尸的。”

  粪池周围已经被多人踩踏过,失去了勘查的价值。在探明情况之后,我们五个人直接站在了尸体旁。

  在打开装尸的包裹之前,老贤把袋子的一角捏在手里使劲搓了搓,这样做的目的就是确定包裹的材质。多次用力之后,老贤的手指间传来刺耳的声响,然后声响戛然而止,他转头对我们说道:“氯纶,以聚氯乙烯为基本原料的纤维,嫌疑人装尸的东西应该是非常廉价的防水睡袋。我在揉搓的过程中,发现声音清脆,摩擦有力,这应该是新购买的睡袋。”

  “也就是说,嫌疑人为了杀人特意准备了工具。”为杀人准备工具,说明嫌疑人在作案时曾有过计划,而非临时起意。

  老贤在睡袋的旁边早早地铺上了一大块塑料薄膜,接着我和明哥小心翼翼地把尸体从睡袋中慢慢地取出。当尸体被抬起时,只听哗的一声,死者的内脏顺着腹部两侧的伤口流了出来。

  “大腰子!”胖磊干呕着说了一句。这时我们才注意到,这一堆内脏中,并没有肾脏。

  “我们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要找到嫌疑人的杀人现场,另外还要找到死者两颗肾的下落。”正当明哥开始研究下一步的勘查计划时,报案人罗瑞开了口:“警、警、警官,死、死、死者的肾我知道在哪里。”

  “在哪儿?”“可、可、可能被我家的狗黑贝给吃掉了。”罗瑞想想就要反胃,“当时我听到动静出来的时候,正好看到我家的狗在吃一块血淋淋的肉,我当时还以为是它不知从哪弄来的猪腰子。”

  “小龙,根据报案人的描述,嫌疑人是骑着摩托车前来抛尸,你看看能不能把他的来去路线给摸清楚?”

  “明白!”说着我拿起强光勘查灯,带着叶茜走出了人群。

  好在昨天下了一阵小雨,虽然经过一天的晾晒,但泥巴路的路面还是有些潮湿。摩托车在这种路面上行驶,会留下十分清晰的轮胎痕迹,“向南走!”我低头看了一眼很像枝丫图形的轮胎印记,指了一下南边。

  叶茜跟在我后面快速地移动脚步,约十分钟后,我们走到了一个四岔路口。这段路的两边没有树木遮挡,水分蒸发较快,路面比刚才的要坚硬许多,这就导致轮胎印记并不是很清晰,在这样的路面上判断摩托车行驶的方向,难度增加得不是一点两点。

  我把强光灯对准十字路口的中心位置,在排除干扰之后,我的心里有了一个明确的答案:“往右手边走。”

  又是一路急行,我们七拐八拐地穿过稀泥地后,最后站在了一个丁字路口旁,叶茜有些迷茫地看了一眼脚下的矸石路:“这下怎么办?往左,还是往右?”

  在泥土路面上分析车辆的行驶方向还难不倒我,但是这矸石路简直是要了我的命,因为这上面全是一些小石子,根本留不下任何痕迹。

  “奶奶的!”不知所措的我,爆了一句粗口。就在我感到焦躁的时候,我的目光被路中间的一大泡牛粪吸引了过去。

  这泡牛粪的造型,就像是被一刀切开的草绿色奶油蛋糕。紧接着我趴在地上仔细观察牛粪中间这一道长方形的痕迹,然后又仔细瞅了瞅旁边零星散落的几块小一点的牛粪团:“嫌疑人就是骑着摩托车从光华村的附村出来的。嫌疑人抛尸是在夜里,天色黑暗,他可能也没有注意到丁字路口中间的这泡牛粪。车辆在高速行驶时碾压牛粪,被车轮甩起的牛粪由于惯性的作用会直接抛甩出去,再次落在地面上的小块牛粪上端会因为力的作用,朝车辆行驶的方向倾斜,而倾斜的方向就是车辆行驶的方向。”

  说着我把灯光打在了小块牛粪上:“你看,这顶端倾斜的方向正好是光华村主村落的方向,也就是说,嫌疑人抛尸时驾驶的摩托车是从反方向行驶出来的,而这个地方,就是光华村的附村,所以,嫌疑人杀人的现场很有可能就在那十几户人家中的一家。”

  “死者的身份核实了。”老贤把一张打印有信息的A4纸放在了我们的面前,“胡保利,男,32岁,绰号狐狸,曾因组织他人贩卖人体器官罪,卖的肾脏,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我来介绍一下尸体解剖的情况。嫌疑人先是用锐器刺穿其心脏,接着再用刀将死者的两个肾脏取出。从黑狗的胃中取出的组织重量为315克,约为成年人两个肾脏的重量,也就是说,嫌疑人在杀完人后故意把死者的两个肾挖出喂了狗!这是明显的泄愤行为,所以我猜测,嫌疑人和死者之间可能有过买卖关系,而两人因此产生仇恨。”

  “冷主任,我这也有情况!杀人现场可能找到了!光华附村82号!”叶茜兴奋地把笔记本推到了明哥面前。

  光华附村82号是一个坐南朝北的院子,正对院门的是一排平房,东西两侧分别是厨房和厕所,推开大门,几串清晰的脚印出现在我的眼前。

  “鞋印只有两种,这个是死者的,那这个就应该是嫌疑人的,还有摩托车轮胎痕迹,这里就应该是凶杀现场没错!”

  “压水井附近的土地湿润,嫌疑人估计作案之后在这里洗过手!”说着,我抬脚朝那块潮湿的地方走去。

  “压井把上能不能提取到指纹?”在叶茜的提示下,我歪头看了一眼使用得有些发亮的金属把手。

  “网格状血痕,嫌疑人戴了手套!不过嫌疑人洗完手之后,应该是去了厕所。”我指着地面上成趟的鞋印说道。

  “嫌疑人在厕所上的是大号还是小号啊?”叶茜捏着鼻子问了一句。

  她问这个问题的初衷很简单,如果是小号,那基本上就没有任何头绪,但如果是大号,我们便有可能提取到大便纸上的脱落细胞。

  我蹲在茅坑旁,仔细研究了一下:“嫌疑人上的是大号,那几张应该是他用的!”说着我用手指了指坑位正中间的位置。

  “刚才我在院子中提取的鞋印,是耐克新款的气垫鞋!要八百多一双,这说明嫌疑人的经济条件还不错。你们看看粪坑里使用过的擦屁股纸,基本上全是草纸,但你们再看看这几张,明显是面巾纸,所以我猜测,这几张纸应该就是嫌疑人使用的。”

  屋内的陈设很简单,正中的位置是一张沾满黏稠血块的手术床,“看来这个民宅是专门给人取肾的地方!”胖磊边按动相机快门,边判断道。

  白色墙面上两只清晰的血手套印引起了我的注意:“不应该啊,怎么会这样?”

  “怎么了?”

  我解释道:“痕迹学上对手套印有详细分析。你们看,这个血手套印呈网格状,说明他戴的是市面上最常见的织物手套,一般汽车司机、油漆工、泥瓦工等工种都会使用这种手套。汽车司机戴手套握方向盘基本上都是左右手套反复扭转,这样会造成左、右手指节部和手掌前部的编纬(手套上的纵横图案)呈‘S’形扭转。油漆工在干活时经常接触砂布、油刷,而左手基本上是右手的‘助手’,右手长期使用毛刷,会导致右手拇指内侧、环指尖部磨损严重。而泥瓦工他们使用手套时,因为左手握砖右手拿砌刀的情况较多,所以左手拇指及四指损害严重,拿砌刀的右手拇指、虎口磨损厉害。”

  “照你这么说,那这一双血手套印很像是泥瓦工的手套留下的!”

  “就是因为这样我才困惑。按理说,嫌疑人如果是泥瓦工,应该不会舍得买这么贵的运动鞋才是啊!”

  “会不会是高仿的?”

  “从鞋印来看,不像。”

  “你分析嫌疑人的基本信息大致是怎样的?”胖磊张口问道。

  “身高应该在一米八五左右,落足有力,他的身体素质很不错。年龄在二十五岁上下,也就分析出这么多。”

  “现在泥瓦工的工资都涨到一天三百块了,一个月下来就小一万了,嫌疑人买双八百块的鞋子也不足为奇。小年轻都好个面子,很正常。”

  “好像也说得过去。对了叶茜,狐狸应该不会亲自动手给别人割肾吧?”我忽然想到了这一茬。

  “狐狸以前有一个专门帮他取肾的医生,叫胡强,是他的堂弟。”

  第二天中午,死者的堂弟胡强便被铐在了审讯室内。

  “你要不想说,我也不逼你。”明哥从桌面上拿起一份报告,慢慢走到胡强面前,“这是你堂哥狐狸的尸体解剖报告。”

  明哥一页一页地翻开。解剖报告都会附上尸体被解剖时的照片,报告还没有翻完,胡强额头上的冷汗已经开始成串地往下滴落,“狐、狐、狐、狐狸怎么死的?”

  “被人捅死后又被挖掉双肾,尸体扔进了粪坑,肾扔给狗吃了!我们怀疑嫌疑人曾经向狐狸卖过肾,现在公安局也没有任何抓手,你出去的时候自己小心点!”

  胡强听了明哥“善意”的提醒,喉结上下滚动,咽了一口唾沫,“警官,我说,我什么都说!”

  “你取肾的这些供体当中,有没有干泥瓦工的?”

  胡强想都没想,直接说道:“有!”

  “在哪个工地,叫什么名字?”

  “南山工地,叫吴建州,45岁。”

  “年龄怎么差这么大?”我心里泛起了疑惑。

  我们找到了南山工地辖区派出所的片警了解情况,结果得知吴建洲在四个月之前出了工伤,去世了。

  “死了?”我还是不相信我的耳朵。

  “当时工地赔偿他15万,不会错。”片警邵哥补充了一句。

  “工地是跟谁签的调解协议?”

  “是跟死者的亲弟弟吴建广签的,三十多岁,他们两个在一个工地干活,都是泥瓦工。”

  吴建广从长相看,绝对是忠厚老实的代表:上身一件廉价的条纹衬衫,下身是一条破旧的蓝色工装裤,脚上的解放鞋已经露出了脚趾。裸露在外的皮肤沾满了粉尘状的水泥灰。我怎么也不愿意把他跟杀人凶手联系在一起。

  “你最近一周时间是不是都在工地?”

  “市局领导,这一点我可以打包票。我们最近工程进度赶得比较紧,白天天气比较热,基本上都是晚上开工,只要开工,我都是陪他们一起,所以我能肯定他这一周都在工地没有离开过,不信你们也可以调工地的监控录像!”吴建广还没回答时,工地上的负责人徐经理就出声把吴建广的作案嫌疑给彻底地排除了。

  “坐吧!”明哥说话的语气也变得亲和了许多。“唉!”吴建广使劲搓着那双因长满老茧而皲裂的手,显得十分紧张。

  “你哥是不是卖了一个肾?”明哥直截了当地问道,“根据我们的了解,你们工地的工资还可以,他为什么要卖肾?”

  “还不是为了我那不争气的侄子!那年,我哥21岁,他在厂里打工时认识了我嫂子,就因为我们穷,这孩子一出生,嫂子就跟人跑了。为了把这个孩子养活带大,我哥从那时起就没有过上一天好日子。”

  “说来我这个侄子从小也很争气,自己努力考上了大学,还在大学里认识了一个女娃。我本以为大哥就要苦尽甘来了,可没想到,自打认识这个女娃,我那侄儿就像是变了一个人,说我大哥脏,没本事,就是一个拎泥兜的,一辈子没有出息,累了一辈子不能给他买房买车。”

  “我那侄子平时来工地就没别的事,一张嘴就是要钱,给得少就骂。我哥有几次没窝住火跟他吵了几句,他二话没说拿砖头就往我哥头上拍,拍得一头是血。当时要不是我拦着,指定出大事。”

  “半年前,明远过来说他要和那女娃结婚,可那女娃的父母让明远在市里买一套房,张口就要十万块钱。我大哥当时就没招了,后来他就跟工地老板请假,说回老家想想办法。等他回到工地时,我发现他的肚子上划了这么长一个口子。”

  吴建广用手比画了一拃长:“我逼问了我哥好几天他才告诉我,他以五万块的价格把肾给卖了,可肾被拿出来的时候,我哥才知道自己上了当,他到现在一毛钱也没拿到!”

  几次叹息之后,他又开了口:“后来我哥在高空砌外墙时,因为身子没有恢复好,一脚踩空从架子上摔了下来,后脑勺磕在了石板上,脑浆都磕了出来。”

  “人是我杀的,”抓捕工作比我们想象的顺利太多,几乎是去了之后吴明远就被抓了回来,“但是他该死,他该死,我爹就是因为他死的,我要杀了他!于是我以卖肾为由联系上了狐狸。当天晚上,我一推门,发现只有狐狸一个人,我二话没说,一刀捅进了他的心口窝,他根本还没有反应过来,就直接被我捅死了。”

  “我的计划是干掉他们两个人,可现在只杀掉一个,我很不甘心。所以狐狸的尸体不能这么快被人发现,我想着先把尸体处理掉,然后再抽出手来去找那个医生,我在来的路上看见一个很大的粪坑,如果把尸体扔进粪坑里,就算臭了也不会有人发现,后来我就把尸体扔到了那里。”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gam.com。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gam.com

『点此报错』『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