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装神弄鬼_寻陵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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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装神弄鬼

  江湖四恶来到访

  究其目的为了何

  “这是谁给你的?”张成勇说道。

  “不知道!”我说着抬起头四下看了一眼周围的人。

  我们进来吃饭的时间是在下午两点左右,这个时间并非是饭点,所以,并没有多少人在这里吃饭,除了几个打盹的伙计之外,只有一桌坐着一男一女。

  不过,这两个人看起来普通极了,男的戴着眼镜,样子就像是一个理科的学霸,女的虽然留着网红的齐刘海,画着浓浓的网红妆,可即便这样也依旧掩盖不了她平凡的样貌。

  这两个人在我们进来之前就已经在这里了,那个蜡丸应该不会是他们放到我碗里的。

  可不是这两个人,那又会是谁哪?

  这个人约我到底是为了什么哪?

  难道这个人也是为了那二十四本密卷吗?

  而就在我毫无头绪的乱想时,一顶黑段子面儿的八抬大轿突然从老顺城街的远处缓缓的走了过来,接着,这顶八抬大轿竟然不偏不倚的就落在了宋家馄饨馆的门前。

  娇子?这个时代怎么还会有人坐娇子?

  可是,从远处走来的的的确确真的是一顶娇子。

  娇子,实实在在的娇子,实实在在的八抬大轿,由八个打扮成古时候衙役造型的人抬来。

  娇子很新,轿身的黑段子面上还绣着四只展翅飞翔的白鹤,四只白鹤绣的栩栩如生,振翅高飞,好像随时都可以从轿身上飞跃而出,冲入云霄。

  娇子怪,抬轿的人更怪。

  这八个人居然长的一模一样,一样的身高,一样黝黑的肤色,一样的长相,甚至连表情都一抹一样。更要命的是,这八个人虽然是八个人,可是他们却最多只能算是八个半人,八个只有一半的人。

  这八个人不光身子被人给活生生的削去了一半,就连脸、鼻子、耳朵、嘴也都只剩下了一半。

  而看到这八个人之后,我的心里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因为街上的人虽然不认得他们,只把他们当做怪物和精神病,可是我却认得他们。

  这八个人那可是长江以南地区下八门里赫赫有名的人物。

  它们自己称呼自己为“天残八怪”。

  据说,这八个人是一个妈所生,从小就弑杀成性,凶残无比,十几年前他们一起入伙了当地的一个帮派,却只因为堂主说他们的老大长的像狗熊,而一夜之间杀了堂主的全家,甚至连堂主三岁的女儿都没有放过。

  虽然他们曾逃亡了一段时间,可最终还是没有逃过帮派的家法处置,据说,当年的他们帮派的话事人将他们每个人都砍去了一半,然后绑在荒郊野外的树上,让他们自生自灭。可是,在三天之后,那些人准备去收尸的时候却发现这八个人居然全都不见了,只在树上留下了四个血字。

  “以血还血!”

  果然,在没过多久之后,帮派的话事人便惨死家中,一家老小十二口人也都没能逃出那一劫,据说那次的血足足留了整整一间屋子。

  不过,那次之后,这八个人也在江湖中消失不见了,十几年来没有任何一个人听说过他们的消息。

  可是,今天他们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

  而且还穿成这个样子?

  他们抬的娇子里坐的又是谁哪?

  是谁又如此的能力会让这八个怪物给他抬轿子哪?

  “你有没有认出这八个怪物是谁?”张成勇压低了声音在我耳边说道。

  “天残八怪,我想不认得都难啊!”我轻声的说道。

  “天残鬼怪多是非,无事不来几人回!看样子这几个老怪物是冲着咱们兄弟来的!”张成勇咬着牙轻声的说道。

  “是啊!无事不来啊!”我轻声的叹道。

  而就在这个时候,这八个怪人将那顶黑色的娇子稳稳的放在了地上,接着轿帘一掀,一个身穿官服的人从娇子里面大步走了出来。

  这个人身高两米二三左右,肩宽肚大,黑面方脸,下颚上留着好像铁丝一样的黑色胡须,怒目阔口,离远了看,这个人就好像是三国时期的张飞一样,可是他却偏偏穿了一件宋朝时候文官的官服。这套官服又小又紧并不合身,头上的帽子也小的出奇,样子看起来滑稽至极,可是,这个人却全然不在乎。

  他下了娇子,大步的走进了宋家馄饨馆,四下环视之后,径直的走到了我和张成勇的这张桌子跟前,一屁股坐了下来,用他那一双又大又圆,好似灯泡一样的大眼睛瞪着我们两个。

  良久,这个人才大声的说道:“吾辈,乃认得本官?”

  这个人说话的声音极大,就好像是洪钟一样,不仅震的我和张成勇耳膜生疼,就连桌子上的碗筷茶盏都嗡嗡作响。更让我觉得可笑的是,这个家伙不仅穿的滑稽,就连说话也是文绉绉的文言文。

  “我说咱能不能说话小点声?”张成勇揉着耳朵没好气的说道:“我想说不认得你都难啊!这江湖上有名的四个最麻烦的人,号称装神弄鬼里的老四鬼使神差包四爷又有谁会不知道哪?”

  “好!很好!”包四爷拍着桌子大笑道。“既然吾辈认得本官,那就跟本官走一趟吧!”

  “我们为什么要跟你去?”我微笑着看着眼前这个滑稽至极的包四爷说道。

  “哦?汝等不愿前往?”包四爷听了我的话好像很惊讶,大声的问道:“难道汝等不怕死吗?”

  “怕死!每个人都自然是会怕死的!只不过,包老四你这么个请人的方法,又有谁会去哪?”我没有说话,说话的是一个女人。

  就在包四爷话音刚落的时候,一个女人施施然从外面走了进来。

  这是一个很好看的女人,她皮肤是古铜色的,她的眼睛却是有一点点淡蓝色,高耸的鼻梁,薄薄的嘴唇让她看起来有一股野性,也有一股让人无法形容的诱惑力。

  不过,她全身上下最让人无法忘记的却并不是她的脸,而是她的腿。她腿很长,虽然是十月份的天气,可是她却依旧穿了一条很短的热裤,那一双修长而美丽的腿,让任何一个看过它们的男人都无法在忘记。

  她走路的姿势很好看,虽然有一些不羁,却又很优雅。

  这个女人很懂得别人的心,也很懂得自己运用自己的美,所以,在她走进宋家馄饨馆之后,便在我们几个人的边上找了一张椅子坐下,将她那一条又长又直的腿缓缓的伸出,搞的坐在不远处的那个理工男将原本已放进自己口的馄饨掉落在桌子上都浑然不知。

  可这个女人却在笑,而且笑的很开心。

  她很喜欢男人看她的时候出糗,也很喜欢男人看她的时候眼睛里露出那种神采,当然她也很喜欢体味男人眼中的那种占有欲。

  所以,她在笑,甚至还朝那个理工男飞了一个媚眼,搞的那个小男生霎时间神魂颠倒,就连自己的女朋友生气摔门而出,他都丝毫没有发觉。

  神魂颠倒,这样的一个女人果然足以让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一个男人神魂颠倒。

  可是,在神魂颠倒之后哪?

  等着你的又是什么样的结局哪?

  答案自然只有两个字:死亡。

  是你心甘情愿的为她去做任何事情,就算是死,你也会在所不惜。

  而这正是神魂颠倒林菲菲的魅力所在。

  林菲菲在笑,她笑的很好看,她本就是一个很好看的女人,更是一个笑起来会让无数男人疯狂的女人。

  可是,她在笑的时候,我们几个人却没有一个人在盯着她。包四爷在死死的盯着我和张成勇,就好像这里根本没有这个女人一样。

  而我和张成勇却只是低头盯着自己碗里的那份儿馄饨,好像好那剩余的几个馄饨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最值钱最让人无法忘怀最值得珍惜的东西一样。

  过了良久,林菲菲叹了口气道:“哎!看样子今天又遇见了几个眼瞎的男人!”

  “我们并不瞎!”张成勇吃了口馄饨喃喃的说道。

  “那你们两个为什么连看都不看我?”林菲菲问道。

  “因为,我们不想惹麻烦,也不想给自己找麻烦。”我微笑着说道。

  “女人很麻烦吗?”林菲菲看着我微笑道。

  “女人虽然有时候很麻烦,不过,你更麻烦!而我却偏偏是不愿意给自己找麻烦的人。”我微笑着说道。

  不过,我虽然嘴上是在和林菲菲说话,可是眼睛却动也不动的盯着包四爷,盯着他那铁铸一般的大手。

  过了一会,我才缓缓的接着说道:“说实话,我这辈子还没有想过自己还有这份荣幸,居然能够劳动神魂颠倒林大小姐和鬼使神差包四爷的大驾,一块来请我。”

  “既然如此,汝等就跟本官走吧!”包四爷依旧怪声怪气的说道。

  “我能不能知道咱们去哪儿?为的是什么事儿?”我微笑着说道。

  “不能!”林菲菲接道。

  “为什么不能?”我转过头看着她悠悠的说道。

  “因为不能,所以不能!”林菲菲微笑着回答道。

  这个答案虽然听起来根本就不能算是答案,可是这样的回答在一个女人的嘴里说出来,特别是林菲菲这个的一个女人嘴里说出来,有时候往往它就成为了不得不让人接受的答案。

  不但可以让人接受,而且听起来还十分的合理。

  这或许就是女人的特权,这或许就是漂亮女人独有的回答方式。

  林菲菲自然懂得这个道理,自然很会运用这个特权。

  包四爷走了,那八个只有一个半的怪人也走了,他们来的时候虽然很慢,走的时候却快的像一阵风,转眼之间便消失在人海之中。

  林菲菲也走了,她走的自然也不慢,只不过,她并不是自己走的,和她一起离开的自然还有我和张成勇。

  她走的时候还特意的走到了那个理科男的跟前,塞给了他一张纸条,在他的耳边轻声的说道:“这是我的电话,如果你有胆子今晚记得打给我!”

  说完,她头也不回的就走了,只留下了她银铃一般的笑声和那个理科男呆萌又吃惊的傻笑。

  他或许一辈子都无法相信自己会有如此这般的艳遇,也从来没有想过会有这样一个天仙一般的女人喜欢他。

  可是,这真是艳福吗?还是让人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桃花劫?

  没有人知道,因为,自从那次之后,就再也没有人见过那个理工男。

  包括他的朋友,他的家人,他的长辈,他的爱人。

  他去哪里了?

  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找得到。

  女人,究竟是福?还是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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